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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建工程围挡高度4米、市政3米!2月1日起,不发通知、直奔现场检查!逐个项目逐条逐项检查确认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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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推进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住建质〔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古城保护工作力度,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持续打造规范、整洁、绿色工地,市住建局制定了《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推进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推进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实施方案》.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推进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古城保护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持续打造规范、整洁、绿色工地,减少工地施工对古城环境影响,推进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聚焦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高标准常态化推进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水平,展示古城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当前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以“绣花”功夫积极推进、精心实施,通过精细化开展提升行动,着力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以信息化提升文明施工管控能力,以精细化推进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和渣土管理,进一步压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使城市环境更美、城市品质更高、城市形象更优。


三、重点内容

1.全面整治施工围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为4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围挡高度为3米,小型(临时)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工地围挡下部设置混凝土基础,规格统一、坚实牢固,外涂黄黑警示色,警示色每半年至少涂刷维护一次,保持长新不褪色。围挡外侧加挂绿色仿真草皮,仿真草皮四周宜加设金属色边框,确保围挡整洁、牢固、美观、连续设置,无破损、无污染。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施工单位指派专人管护巡视。商业项目围挡可设置压顶、橱窗、灯饰,旅游景点、商圈、重要道路两侧工地围挡可采用垂直绿化,以点带面提升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2.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主体要严格落实现场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创造良好施工作业环境。规范建筑物外立面管理,脚手架应整齐稳固,安全网平整美观无破损。按规定设置工地出入口、大门、门卫室等设施,各类工地应封闭施工

3.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易扬尘材料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库房入库存放。工地内各类材料应分类设置,堆放整齐,集中清运建筑垃圾,严格做到“工完料清”。对易产生扬尘污染工程进行严管严控,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4.加强车辆冲洗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车辆冲洗管理制度,各类工地要按照工程规模、出土量等合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沉淀池、排水沟。实行常态化管理,对土方开挖和工程收尾阶段工地出入口和现场主要道路等区域硬化处理、车辆冲洗、场地保洁等工作进行重点整治。严防车辆密闭不严、冒装、冲洗不到位,坚决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找准问题,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强化建筑工地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迅速有序推进。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1.自查自纠。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提升标准和重点整治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即整即改,确保高标准完成提升工作的目标任务。

2.监督检查。以街道为单元,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同步对项目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逐个项目逐条逐项检查确认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参建单位分别对文明施工提升工作进行全面深化,检查评估整治提升行动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生成并实施一批优秀案例,以点带面把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全面引向深入。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提升工作“回头看”,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保障

1.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开展古城范围内建筑工地管理提升工作,由市质安站具体实施,并负责市本级项目的提升工作;姑苏区住建委负责区管项目提升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街道开展小型(临时)工程项目的提升工作。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项目主监员(负责人)负责制,打通提升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取得实效。

2.细化任务,每月通报。压实责任,分层级、分领域落实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质安站每周对古城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巡查督导,每月形成通报,为有效推进提升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3.三级联动,定期会商。市、区、街道应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每季度建立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每季度向市质安站报送相关数据、表格和材料。突出重点,定期会商,分类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问效,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各类建筑工地形成常态化高压严管态势,保证工作质量。

4.立行立改,长效管理。各建设主体应制定健全各项工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问题严查、齐抓共管”的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良好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

附件:1.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提升工作(建筑工地管理)提升标准和问题清单

2.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提升工作(建筑工地管理)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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