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验收记录表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有些项目是按照比例抽查多少处,有些是全数检查,比如钢结构项目防腐涂料涂装,构件有100件,检验批验收记录表里面主控项目第3项包含规范第13.2.3为“按构件数抽查10%”,也就是检查10个构件,但是该第3项规范的第13.2.2/13.3.1/13.3.4均为全数检查,还有一般项目中的很多也是全数检查,这样在该检验批的检查记录表“防腐涂料涂装检查记录”表中“检查构件”这边是需要把所有构件都列进去,然后将抽查的构件对应项目数据和结果写进去(就抽10个构件),然后其他的抽查外的(剩余90个没有抽查的构件)抽查检查数据和结果不写吗?然后对应全数检查项目再把这100个构件的检查数据和结果写进去吗?老师帮忙看看我的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