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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点问题
孙家有李
2018-08-22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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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0.1 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简要地说,首先,钢筋原材的复验报告、混凝土试块的试验报告、防水卷材的试验报告等这些材料的试验报告、原材的进场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家资质要准备齐全,其次,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最后,混凝土评定也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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