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本周热点问题
yangzhangchang
2024-06-16 16:35:14
收藏
全部回答
已采纳
规范里没有,
二级建筑教材里有相关要求: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三级动火https://baike.so.com/doc/6841399-32344083.html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